根據我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決定面向全國引進一批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專業人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和范圍
高層次人才: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優秀高層次人才,含海外留學回國人員及鄰水縣以外的各級黨政群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緊缺專業人才:全國范圍內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技術職稱、技師及以上的企業急需專業人才。
二、引進崗位及要求
鄰水縣機關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相關崗位,計劃引進34名(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
鄰水縣緊缺專業人才相關崗位,計劃引進5名(專業要求詳見附件2)。
三、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學歷(職稱)及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要求相符。
3.高層次人才: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畢業并取得相應學位,其中碩士在30周歲以下、博士在35周歲以下,留學歸國碩士研究生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有高級職稱的或有實際工作經驗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緊缺專業人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并取得相應學位,或具有中級技術職稱、技師及以上的。
4.身體健康,符合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5.凡在學?;蚬ぷ髌陂g受過處分,違反《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報考。
6.從我縣辭聘或解聘的高層次人才不得引進。
7.符合用人單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以上所涉年齡及取得相關證書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31日。
四、引進人才主要政策待遇
(一)高層次人才
1.具備公務員身份的,安排到黨政群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機關使用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其中單位有事業編制的占用本單位事業編制;單位無空缺編制的,使用鄰水縣高層次人才儲備中心專項人才編制。
2.按用人單位同等學歷及資格條件的在編在職人員核定工資,享受相應的福利保險待遇。
3.引進人才在鄰水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實行一年試用期。對引進人才給予一定的住房及搬遷安置補助,標準為: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研究生12萬元,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碩士研究生6萬元。若引進人才在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而離開鄰水的,全額退還所得住房和搬遷安置補助、解除聘用關系、取消相應干部身份。
4.前5年工作期間,用人單位給予引進人才一定的生活補貼,標準為: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碩士研究生5000元/年。引進人才到崗后,符合《鄰水縣公共租賃住房分配管理實施細則》條件的,可自愿申請公租房,并由用人單位提供一年過渡性租房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