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長春市二道區人才公寓及“同心港”食堂床類用具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編號:ZDZB2019-0823/3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春市二道區人才公寓及“同心港”食堂床類用具采購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采購,招標人為長春市二道區民政局,資金來源為區級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供貨單位。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及標段劃分:長春市二道區人才公寓及“同心港”食堂床類用具采購項目;
2.2招標內容:床類用具采購具體采購內容及參數詳見招標文件;
2.3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2.4供貨期:按甲方要求;
2.5質量標準:合格;
2.6采購預算:5.4728萬元。
三.對投標人資格的要求
3.1投標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3.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能夠完成本項目的生產制造商或其代理經銷商。具有國家頒發的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所投項目相關的經營范圍)。
3.3投標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有一項類似業績。
3.4投標人須提供本企業近三年(2016年-2018年)財務審計報告,且財務狀況良好。
3.5制造廠商須具備所投產品的生產許可證。長春市以外的制造廠商或經銷商應具備本地(長春市內)化售后服務能力,在長春市內設立辦事處或售后服務機構。
3.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這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7投標人應按《關于在工程建設領域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的通知》高檢會[2015]5號文件規定對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如查詢后有行賄犯罪行為或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查詢結果,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3.8投標人須處于正常的生產經營狀態,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9投標人不能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10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11本項目招投標活動的每個環節,被授權人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且每個投標人僅能派出1人作為本項目的被授權人,被授權人須為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提供企業出具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整個招投標過程不得隨意更換被授權人。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9年月日至2019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9:00時至11:00時,下午13:00時至16:00時(北京時間),到吉林省中唯恒業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深圳街與海口路)進行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報名時須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套: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2)制造廠商需提供所投產品的生產許可證;
(3)近三年(2016年-2018年)有一項類似業績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
(4)企業近三年(2016、2017、2018)財務審計報告(若投標人成立日期在2016年-2018年之間的,即需提供從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的財務審計報告;若投標人為2019年以后注冊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業出具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書);
(5)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每個投標人僅能派出1人作為本項目的被授權人,被授權人須為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提供企業出具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整個招投標過程不得隨意更換被授權人;
(6)長春市以外的制造廠商或經銷商需提供長春市內設立辦事處或售后服務機構證明材料;
(7)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相關信用記錄的網站截圖證明;
(8)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網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詢相關記錄的網站截圖證明。
4.2招標文件售價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下同)為2019年月日下午13:30時,開標地點為吉林省中唯恒業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深圳街與海口路)三樓會議室。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本項目各標段有效投標人不足法定人數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5.4各標段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及中國財經報網上同時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