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出臺的《東莞松山湖(生態園)港澳青年人才創新創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莞港澳合作推向新高度,松山湖(生態園)對港澳青年人才創新創業項目的扶持力度前所未有。
根據《辦法》,45 周歲以下的香港或澳門青年,只要在松山湖(生態園)注冊企業且持股50%以上,即可獲得資金支持。其中,創業啟動資金最高為20萬元。企業的辦公場地可享受2年內不超過45元/平方米的租金補貼,最高補貼面積可達100平方米。
對獲得金融機構貸款的港澳青年創業項目,按照企業實際支付利息的70%進行核定給予貸款利息補貼,每家企業每年補貼利息最高100萬元,補貼期限不超過兩年。對創業投資機構投資于園區港澳青年人才創新創業項目,按照年度實際投資額給予10%的投資補貼,對單一港澳青年人才創新創業項目投資的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