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發改委印發《廣州市新興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4個配套實施細則,旨在對由廣州市本級財政安排的新興產業發展資金的管理工作進行規范。新興產業發展資金將通過組建引導基金投資、直接股權投資、補助、補貼四類方式支持新興產業,其中引導基金出資額最高可達2億元,直投資金投資額度最低1000萬元、最高5000萬元。
據悉,4個配套實施細則明確了新興產業發展資金的支持范圍,包括廣州市委、市政府研究確定支持的重大產業項目,重點項目和推廣應用項目,配套國家、廣東省項目等。支持方式分為組建引導基金投資、直接股權投資、補助、補貼四類,4個配套文件即針對這四種支持方式分別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