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丘海主持召開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備受關注的《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草案)》首次提交審議,通過特區立法突破人才發展體制障礙,再引“孔雀東南飛”。
市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羅莉,副主任蔣宇揚、劉恩、高振懷、喬家華,秘書長石崗參加會議。副市長陳彪,以及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負責人列席會議。
作為一座年輕的移民城市,深圳能夠在短短30多年時間里創造經濟社會發展的奇跡,得益于“人才”這個要素,得益于這座改革開放城市在引進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上的領先。此次深圳為人才工作立法,就是要將人才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為引進、培養、評價、激勵、保障和服務等各個環節的人才工作保駕護航。
此次常委會會議為期兩天,還有三項重要法規提交審議。具體包括《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監督條例(草案修改一稿)》、《深圳經濟特區警務人員輔助條例(草案修改一稿)》、《深圳經濟特區沙頭角邊境特別管理區管理條例(草案)》。
會議還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我市自來水水質安全工作情況的報告、深圳市2016年中小企業發展情況的報告、深圳市2017年本級第一次預算調整方案的報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