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推進高度便利化的境外專業人才執業制度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正式印發。根據《實施方案》,有11個專業領域境外人才來深執業更便利。
2020年10月,深圳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首批40項授權事項清單正式出爐,其中在科技體制創新方面,明確“賦予深圳在有關部門指導下制定境外專業人才執業管理規定權限,明確職業條件、業務范圍等,允許具有境外國際通行職業資格的金融、稅務、建筑、規劃等專業人才按相關規定在深提供專業服務”。市人社部門在廣泛調研基礎上,此次系統制定了金融、稅務、建筑、規劃及文化旅游、醫療衛生、律師、會計、海事、安全生產、教育等11個領域境外人才執業便利的推進實施方案,并經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并印發。
據介紹,《實施方案》共分三部分,一是放寬境外專業人才參加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的限制;二是暢通境外專業人才職稱評價渠道;三是明確上述11個領域推進境外專業人才執業便利的具體舉措。
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才管理處陸曄介紹,《實施方案》以“分類有序、先易后難、分步實施”為基本原則,結合深圳各專業領域的特點,以港澳起步、輻射全球為發展方向,要求各行業主管部門結合本行業現狀及行業特點,全面梳理國際通行職業資格,逐步放開境外專業人才來深的執業限制。2021年,上述11個領域的港澳專業人才在深執業便利取得重要進展,出臺服務港澳專業人才的執業便利管理規定。2022年,各領域形成首批境外國際通行職業資格認可清單,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出臺首個境外專業人才執業管理規定。2025年,基本形成覆蓋多個國家(地區)的國際通行職業資格認可清單,制定輻射全球的境外專業人才執業管理規定。
陸曄表示:“我們最終的目標是建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引才用才制度,探索出一條可復制、可推廣的成功經驗?!蹦壳埃飨嚓P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業的特點,積極主動作為,認真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推進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