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人才和企業人才子女入學有了新指引。8月15日,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東莞市高端人才和企業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下稱《辦法》)。辦法指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工作的高端人才及設立的內資、外資企業(機構)的人才,其子女可依照有關政策規定,由市或園區、鎮(街)教育部門安排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享受東莞市戶籍學生同等待遇,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至政府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
本次辦法首次將高端人才單列,且豐富了高端人才的范圍,將符合條件的香港和澳門戶籍人才納入,同等享受高端人才子女優惠入學待遇。
據悉,本辦法所提供的高端人才和企業人才子女學位是東莞市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優惠政策的組成部分,與參加積分的隨遷子女學位數一同納入向社會公布的學位總數。
《辦法》是在《東莞市企業人才子女入學暫行辦法》進行優化,根據近年來東莞出臺的各類高端人才優惠政策,將人才子女入學入學體系分為高端人才和特定企業聘用人才兩類,首次將高端人才單列出來。
其中,高端人才包括經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評定的各類高層次人才,具體包括:東莞市特色人才、東莞在站博士后、東莞青年領軍人才、入選東莞市培養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的人才,以及經評定入選市級以上高端人才項目,并在莞投資或就業的港澳戶籍人才。該類人才子女入學或報考高中的,須填寫《東莞市高端人才子女入學申請表(個人)》,和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高端人才身份材料、家庭戶口本或子女出生證、學生學籍卡等材料,一并于5月31日前上交至工作單位所在的園區、鎮(街)教育部門。
值得一提的是,在原僅含東莞市特色人才的基礎上,此辦法還將已出臺政策給予優惠待遇的東莞在站博士后、入選東莞市培養高端人才特殊支持計劃的人才和東莞青年領軍人才納入進來。同時,為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要求,讓香港和澳門人才子女享受內地人才同等待遇,提出符合同等條件經評定或入選其他市級以上高端人才項目的香港和澳門戶籍同等享受高端人才子女優惠入學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