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上海市數據條例》正式施行,這標志著上海邁入了數據驅動創新發展的新階段。總臺記者今天(12日)從上海市政府召開的發布會上獲悉,未來上海將培育一批數據領域標桿企業,鼓勵開展數據的實質性加工和創造性勞動,打造高質量、創新型數據產品和服務,加大全社會有效數據供給;同時發揮市場在數據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快構建數據創造、數據流動、數據交易、數據消費的市場體系,推動數據更好賦能數字經濟發展。
202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相繼出臺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對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做了規范。《上海市數據條例》的出臺,既是對上位法和中央政策的貫徹落實,也是加快實現超大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有力舉措,標志著上海邁入了數據驅動創新發展的新階段,駛向了全面推進城市數字化轉型的快車道。
《上海市數據條例》共有10章91條,以促進數據利用和產業發展為基本定位,緊扣以規范促發展、以保護促利用的立法主線,聚焦數據權益保障、數據流通利用、數據安全管理三大環節,結合數字經濟相關市場主體的發展瓶頸,在滿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促進數據流通和開發利用、賦能數字經濟和社會發展。《條例》涉及領域多、覆蓋面廣,上海市積極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就是要為《條例》的全面、充分實施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保障,從而實現數字化轉型的“整體性轉變、全方位賦能、革命性重塑”。
《條例》設立“數據權益保障”專章和“個人信息特別保護”專節,明確保障數字經濟主體依法使用、加工數據取得的財產性權益,鼓勵各類主體開展數據創新活動,并針對廣大市民群眾普遍關心的隱私保護問題提出了多項舉措。
據介紹,在數據要素市場發展方面,上海一直處于全國“第一梯隊”。自2021年初全面推進城市數字化轉型以來,數據要素全方位賦能經濟、生活、治理三大領域,以數據為主要驅動力的數字城市基本框架初步形成。全市數據核心企業突破1000家,核心產業規模達2300億,復合增長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目前,累計向社會開放數據資源近6000項。
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副主任張英表示,《條例》在貫徹落實中,上海大力發展“數商”新業態,涵蓋數據合規評估、數據資產評估、數據經紀、數據交付等流通全過程。進一步完善國際數據港規劃,實施2+3+1重點任務(2是指推動建設臨港、虹橋兩個國際數據港重點區域;3是指打造數據交易所、數據資源開發應用標桿載體、生態支撐“三駕馬車”;1是指推進長三角一體化數據合作示范)。
此外,上海還將推動上海數據交易所能級提升,持續優化“全時全域全程”的數字化交易系統,深化“不合規不掛牌、無場景不交易”的“上海交易范式”,后續還將完善數據交易服務的一系列配套規則。
為了保障《條例》盡快且順利落地實施,上海市政府相關部門提前準備、提前謀劃,按照“全覆蓋”“可實施”“可評價”的目標,研究制定了《貫徹實施〈上海市數據條例〉配套工作分工方案》,梳理了7方面37項配套措施任務,按照“能快則快、能早盡早”“成熟一項、推出一項”的原則,計劃于今年3月底、6月底、12月底三個主要時間節點,分批出臺配套政策或完成配套措施,在年內基本建成數據領域“1+X”制度體系。目前,《條例》配套的部分政策制訂已經啟動,部分舉措已經實施,取得了初步成效。比如,去年11月底,上海數據交易所在浦東揭牌運行,配套規則體系正在加快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