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印發《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這是福建省繼2010年制定《福建省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3年出臺《福建省“海納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計劃》之后,又一標志性重大人才政策文件。《實施意見》在起草過程中著重注意把握規律性、加強統籌謀劃、突出問題導向、力求突破創新。
非公經濟是福建的鮮明特色。為創新非公經濟組織人才工作,《實施意見》提出允許符合條件的非公經濟和社會組織組建相應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自主開展職稱評審工作,加大對非公經濟組織人才培訓的投入力度,探索建立非公企業人才特派員制度等具體措施,進一步挖掘調動非公經濟人才創新創業積極性。
閩臺交流是福建的突出優勢?!秾嵤┮庖姟穼iT對深化閩臺人才交流合作進行了部署,提出打造一批在閩臺資企業人才高地,實施一批對臺人才智力交流項目,支持閩臺兩地互設人力資源機構,積極做好臺灣人才在閩就業執業、生活保障的各類服務,探索建設臺灣社區,鼓勵臺灣居民參與社區管理事務。
在人才工作各個關鍵環節上,《實施意見》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創新點。例如,在管理體制上,實行高層次人才專用編制;探索建立公益性人才科技資本綜合運營平臺。培養引進上,對能實現重大產業突破的高層次人才團隊,通過“一事一議”給予最高1億元的綜合資助,對成長性好和業績突出的團隊項目,根據實際需求給予滾動支持或追加資助。評價使用上,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自主開展職稱評審、自主發放證書。分配激勵上,《實施意見》提出科技成果轉化收益中,歸屬成果完成人及團隊的比例不低于70%,試點國有科技創新企業對科研人員和管理人員實施股權、期權激勵。服務保障上,來閩臺灣人才及其家屬享受當地居民同等待遇;研究制定福建省人才工作條例,福建省人力資源市場等法律法規等。
當前,福建正處于深入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同時,與其他沿海發達省份相比,福建省人才隊伍總量偏小,人才隊伍結構有待優化,創新創業創造能力不足,人才吸引力、競爭力不強的問題。高端人才特別是領軍人才稀缺,已成為制約福建在應對國際國內人才競爭、推動科學跨越發展的突出“瓶頸”之一。
“《實施意見》結合我省具體省情,著眼于深化改革,提出一系列創新型政策,既有較濃‘閩味’,又有強烈‘新意’?!备=ㄊ∥M織部副部長楊國豪認為,《實施意見》的發布,對構建科學規范、開放包容、運行高效的人才發展治理體系,優化福建省人才生態,增強福建區域人才競爭力將起到重要作用。
據了解,福建省委《實施意見》以落實中央《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為主線,力求在編制管理,人才培養引進、評價使用、分配激勵、服務保障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上取得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