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民政局獲悉,我市正通過降低門檻、簡化手續、取消許可、建立孵化基地等多輪簡政放權措施,支持我市志愿服務組織發展。
對城鄉社區志愿服務組織,降低注冊門檻。城鄉社區志愿服務類社會團體,發起人由5人降為3人,注冊資金由3萬元降低至2000元,會員數量由原來的不少于50人降至20人。此外,城鄉社區志愿服務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注冊資金由3萬元降低至5000元。
對志愿服務組織登記工作進行簡化。志愿服務組織登記不再需要業務主管單位進行前置審批,直接到民政部門申請,實行直接登記。同時,取消志愿服務組織分支機構設立許可。各志愿服務組織可根據自身發展需要,自行設立符合章程規定的分支機構開展活動。對不具備登記條件或尚未達到登記條件的社區志愿服務組織實行備案管理,允許其在社區范圍內開展正常的志愿服務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