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出臺《關于加強高層次創新型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廣西將對高層次人才實行分類認定制度(具體辦法另行制定),按照標準分為五個層次,并按照認定的人才層次,在崗位津貼、住房補貼、科研補助、人才激勵等方面給予相應支持。
崗位津貼
根據《辦法》,由我區全職引進的被認定為第一至第四層次的人才,自治區財政將給予年度稅后崗位津貼——
第一層次100萬元,連續發放5年;
第二層次30萬元,連續發放5年;
第三層次20萬元,連續發放5年;
第四層次10萬元,連續發放3年。
同時,分別給予第一至第四層次人才所帶的科研團隊100萬元、30萬元、20萬元、5萬元稅后崗位津貼。
對非全職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按實際工作時間分別給予每人每月8萬元、2萬元、1.5萬元、0.8萬元稅后崗位津貼。
住房補貼
在住房補貼方面,《辦法》明確——
凡是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各層次人才,都可享受一次性稅后住房補貼。
第一至第三層次人才,由自治區財政分別給予每人200萬元、120萬元、100萬元的住房補貼。
第四、第五層次人才的住房補貼,由用人單位或工作地本級財政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來負責。
科研補助經費
《辦法》規定,對廣西全職引進的第一至第四層次人才及其團隊給予科研補助經費——
第一層次一次性補助1000萬元;
第二層次自然科學類每年補助100萬元、哲學社會科學類每年補助30萬元,連續補助5年;
第三層次自然科學類每年60萬元、哲學社會科學類每年補助20萬元,連續補助5年;
第四層次自然科學類每年補助20萬元、哲學社會科學類每年補助10萬元,連續補助3年。
用人單位需按照不低于1:1比例提供配套經費。
重獎研究成果和貢獻突出的人才
《辦法》提出,廣西將重獎研究成果和貢獻突出的人才——
對于獲評為本行業領域里國際或國家科技獎的人才,自治區財政將一次性給予10—50萬元獎勵。
對參加“世界技能大賽”獲獎的高技能人才,以及新獲“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能能手”的高技能人才,自治區財政一次性分別給予每人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此外,《辦法》要求,要擴大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自主權。被認定為第一至第四層次的人才,用人單位要確保其在科研方向、組建科研團隊、科研平臺建設上等方面,有充分的自主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