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務院關于同意設立貴州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的批復(國函〔2016〕142號)》。國務院在批復中同意設立貴州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
批復提出,貴州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體制機制創新為首要任務,堅持開放引領、創新驅動、生態融合、成果共享,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和國際產能合作,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發展新經濟,培育新動能,改造提升傳統動能,著力建設內陸投資貿易便利化試驗區、現代產業發展試驗區、內陸開放式扶貧試驗區,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為內陸地區在經濟新常態下開放發展、貧困地區如期完成脫貧攻堅任務、生態地區實現生態與經濟融合發展探索新路徑、積累新經驗。
批復要求,貴州省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試驗區建設的組織領導,創新體制機制,明確工作職責,認真編制并實施好試驗區建設規劃,有力有序有效推進試驗區發展。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設項目要按規定程序報批。
批復指出,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對試驗區建設發展的指導,在規劃編制、政策實施、項目布局、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幫助解決試驗區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國家發展改革委要做好統籌協調,加強對試驗區發展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重視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據了解,繼2012年寧夏獲批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后,貴州成為西部第二個獲批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的地區。內陸開放型經濟是指具有內陸地區發展特點的開放型經濟,強調經濟發展的全面協調可持續性,更加注重提高貿易產品的質量和科技含量,以提升區域對外開放的整體功能和區域創新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