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加快全市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調動廣大技能勞動者的積極性,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青島市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9年10月19日起施行。首席技師選拔工作統籌考慮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復合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點和行業(領域)布局,重點從本市新舊動能轉換20大產業領域中選拔產生。
每次選拔不超100人
《辦法》所稱青島市首席技師,是指在生產、服務一線從事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能水平、良好職業道德、豐富實踐經驗、業績貢獻突出,在本行業、領域中影響帶動作用大,得到業內廣泛認可,經選拔認定的高技能人才。首席技師每年選拔一次,每次最多不超過100人,管理期限為4年。
首席技師選拔范圍為本市各類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具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等級(含取得金藍領技師、高級技師培訓合格證書),并在生產、服務一線崗位上從事技能工作的人員;具有技能特征的市級及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和工藝美術大師;駐青部隊中具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等級、從事技能工作的人員。
按規定開展技能人才自主評價的企業在職職工,在聘期內且所聘職業技能崗位與技師或高級技師層次相當的,也可以參加首席技師選拔。
每年享市政府津貼1.5萬元
首席技師選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專家評審、組織審定的方式進行。首席技師在管理期內,每年享受市政府津貼1.5萬元(與其他市級優秀人才待遇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享受,但不重復享受),津貼按年度發放。所需資金從市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首席技師名單納入市高層次,選拔管理辦公室負責做好首席技師服務工作,所需資金從市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采取項目制管理方式,定期組織首席技師進行休假考察療養和國情研修培訓。
管理期內的首席技師每人可以參加一次,所需費用按照每人6000元標準執行,每次組織服務人員不得超過首席技師參加人員數量的15%。每年安排首席技師查體一次,查體標準參照二類保健查體標準執行。所在單位對首席技師可以參照企業經營者實行年薪制,其技術成果轉化所得收益,應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給個人。
首席技師在管理期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在單位需要、本人自愿前提下,可暫不辦理退休手續;管理期結束后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可以推遲退休,推遲的年限一般不超過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