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文化旅游領域開放改革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正式向社會發布。《行動計劃》主要包括四大類14項開放改革措施,內容涵蓋審批許可、扶持政策、重點項目、市場監管等方面,其中,在開放審批許可(擴大市場準入)方面有很大突破。
《行動計劃》顯示,從2019年到2021年,北京將逐步完成行動計劃的各項任務。
一是進一步開放審批許可。選擇并進一步擴大文化娛樂業聚集的特定區域,允許外商投資設立娛樂場所、演出場所經營單位,不設投資比例限制,允許設立外商獨資演出經紀機構,并在全國范圍內提供服務;允許在京設立的外商獨資經營旅行社試點經營中國公民出境旅游業務(赴臺灣地區除外);允許外商在符合一定條件基礎下投資音像制品制作業務。
二是進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包括推進首都機場口岸、大興國際機場口岸推行全國版離境退稅系統海關核驗工作。實現境外旅客本地退稅、異地退稅同平臺;研究完善市內免稅店稅收政策,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推動對市內免稅政策的試點突破,促進入境游消費;宣傳推廣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積極引入各類資本參與文化、旅游發展建設。推進北京旅游資源交易平臺建設。
三是進一步支持重點項目。包括積極建設國家文化出口基地、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北京)、中醫藥文化旅游示范基地等。重點發展文化信息、創意設計、游戲和動漫版權等文化貿易;提升北京國際旅游博覽會、“動漫北京”等會展的國際影響力;積極推動與“一帶一路”國家的文化交流;打造全球文化藝術展示交流交易平臺、國際文化貿易跨境電商平臺等交流合作平臺;鼓勵文化企業在境外設立合資出版公司、藝術品經營機構。
四是進一步創新市場監管。推動建立健全完善“五種監管手段、一個審慎監管”的新文旅市場監管理念和綜合監管機制。
分析人士表示,《行動計劃》在擴大市場準入方面有很大突破。如在北京市范圍內允許外商投資設立娛樂場所、演出場所經營單位、演出經紀機構,不設投資比例限制;允許在京設立的外商獨資經營旅行社試點經營中國公民出境旅游業務(赴臺灣地區除外)等。
據了解,今年下半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各成員單位將繼續推進三年行動計劃,加強調查研究,積極引入各類資本參與文化、旅游發展建設,促進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加強部門和區域間協作,推動各項具體任務及項目實施、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