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召開新聞通氣會,就日前出臺的《2020年南京市人才購買商品住房辦法(試行)》進行政策解讀。2020年1月1日開始,南京全市商品住房均對人才優先供應。每個商品住房項目每批次優先供應人才的房源為上市銷售量的20%—30%。
《辦法》所指人才群體,主要包括6個方面:在南京市工作,相當于《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中的A—E類人才;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學位的人才;在南京登記注冊的規模以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已備案新型研發機構工作,取得碩士學位的人才;在南京市登記注冊的規模以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已備案新型研發機構工作,取得高級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高技能人才;在南京市登記注冊的企業工作,年納稅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高級管理人才和技術骨干;在南京市工作,通過南京市高層次人才舉薦委員會認定,并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的舉薦人才。《辦法》規定,買人才房的群體需與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在南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符合相關條件的各類人才可通過“我的南京”APP在線提交申請,獲得《人才購房證明》后,購買商品住房時可優先選房。《辦法》規定,通過搖號或抽簽的方式確定優先選房人才的入圍名單。當報名人數(人才和其他購房人)超過上市房源數時,將采用搖號的方式確定選房順序號。每名人才家庭只能享受1次購房服務且僅限購買1套住房,所購住房5年內不得轉讓。
經初步統計,2020年一季度南京市擬上市商品住房項目73個,上市總量約1.8萬套,210萬平方米。另外,政府定向籌集的青奧村項目第二批房源也將在一季度上市,仍面向人才集中供應。除首批銷售的04幢剩余164套房源外,加推01幢223套房源,合計將向人才供應房源387套。每季度末月20日前,主管部門將通過南京網上房地產、企業公眾號等平臺對社會發布下個季度擬上市商品住房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