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企業渡難關、保經營、穩發展,根據甘肅省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相關規定,新區將全面落實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核心是“延、免、減、緩”四項措施。
“延”: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延期辦理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參保登記、轉移接續、繳費、補繳、在職轉退休等業務,養老、工傷、失業三項社會保險期限延長至宣布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
“免”:2020年2月至6月,免征新區中小微企業及按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減”:2020年2月至4月,減半征收新區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緩”: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可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自欠費之月起不超過6個月,緩繳執行期為2020年內,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據悉,此次減免養老、失業以及工傷這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的繳費,預計減免額將超過90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