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金融辦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推進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創新金融服務產品和服務方式。積極支持供給側改革,優化信貸資源配置,切實滿足重大項目建設和棚戶區等重點領域資金需求,進一步加大資金投放力度,全市金融生態環境持續向好,為全市經濟穩增長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高起點、高標準編制《包頭市“十三五”金融業專項規劃》。聘請麥肯錫(上海)咨詢有限公司編制《包頭市“十三五”金融業專項規劃》,在全自治區起到了引領示范作用。
全市總資金投放量超出存款規模。截至2016年末,包頭市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存款余額3253.75億元,同比增長19.31%,貸款余額2412.92億元,同比增長9.21%。表外業務及債務融資余額850.68億元。包鋼、北方重工等駐包大企業通過外埠銀行貸款余額217.92億元。小額貸款公司貸款余額31.45億元。全市社會融資總額3986.57億元,大于存款余額732.82億元,資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金融洼地”效應進一步顯現。
金融業成為拉動稅收增長的主引擎。截至2016年末,我市金融業實現稅收收入34.7億元,同比增收8.12億元,同比增長30.5%,占全部稅收的12.7%,金融業成為稅收貢獻第一行業。
直接融資總額居自治區第一。2016年以來,全市企業通過定向增發、公司債、私募債等方式直接融資473.6億元,占全自治區直接融資919.7億元的51.49%,位居自治區12個盟市第一。
資本市場多項指標居自治區第一。目前,包頭市登錄多層次資本市場企業共727家,其中主板、創業板8家,新三板14家,新四板705家,總數列自治區第一。在主板、創業板上市企業8家,占全自治區26家的30.8%,列自治區第一;上市企業總市值1805.9億元,占全自治區5368.96億元的33.64%,列自治區第一。2016年,我市新三板掛牌企業10家,居自治區第一位,占全自治區當年掛牌企業35家的28.57%,累計掛牌企業14家,占自治區61家的22.95%。
金融杠桿調節成效顯著。截至2016年末,全市杠桿率為62.13%,較年初的58%增長3.22個百分點,杠桿率處于合理區間,有效推動了我市經濟發展。全自治區杠桿率為103.91%,呼和浩特市杠桿率為222.2%,均超過了100%的警戒線,仍屬“去杠桿”范疇。
貸款平均利率為自治區各盟市最低。從2016年各月份平均利率看,我市每月貸款利率水平比全自治區均低0.5-1個百分點,為自治區各盟市最低,有效地為企業、個人節約了社會融資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