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為止,國務院已經設立了杭州、上海、廣州、深圳等13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提出著力在跨境電商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先行先試,為推動全國跨境電商健康發展創造經驗。雖然各地都相繼開展了跨境電商單一窗口試點服務并形成了初步的經驗和做法,但相關工作僅限于局部試點,全國范圍應用難度大。
據悉,該標準是國內首套針對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單一窗口建設的地方標準。主要致力于單一窗口建設中的檢驗檢疫服務,其中包括總則、備案、申報、查詢、物流跟蹤、統計分析和風險預警共7個部分,系統全面規定了單一窗口服務的基本原則、服務方式、服務內容、服務安全保障、服務評價與改進措施,具有科學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該標準堅持前瞻性、系統性、全局性的頂層設計,其發布與實施,標志著“深圳標準”已形成一套適應和引領全球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管理制度和規則,為全面推進我國跨境電商單一窗口建設奠定了可復制、可推廣的標準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