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近日研究決定,在已出臺的企業研發經費分段補助等創新激勵政策基礎上,從加大正向激勵、建設若干高水平福建省實驗室、著力引進重大研發機構等7個方面,進一步加大對全省創新驅動發展的支持力度,努力以創新驅動推動高質量發展。
措施一:加大對創新績效的正向激勵
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企業年產值在5000萬元以上、稅收1000萬元以上且研發經費內部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超過5%的高研發投入企業,在享受已有研發經費分段補助政策基礎上,按其研發經費內部支出超出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再給予10%比例的績效獎勵,最高可達500萬元。
加大對地方政府考核獎勵。至“十三五”末,力爭全省研發投入保持年均22%以上的增速。其中,全國百強縣研發投入力爭達到25%的增速,非基本財力保障縣研發投入力爭達到22%的增速,基本財力保障縣研發投入力爭達到20%的增速,23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研發投入力爭達到18%的增速。對上述四類縣(市、區)在研發投入水平(R&D/GDP)位居前1~3位的,分別給予當地政府500萬元、400萬元、300萬元的績效獎勵。
加強重點創新主體培育。建立重點“雙高”企業和重大創新項目黨政領導掛鉤和聯系人制度,篩選100家重點高成長企業和100家高新技術企業。精心篩選一批有代表性、示范性、導向性的重大創新項目,納入省級“五個一批”項目庫。
措施二:發揮福廈泉國家自創區引領作用
發揮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將自創區建設發展任務納入當地政府年度績效考核內容,每年對福廈泉三個片區進行考核評估,省級專項資金獎勵部分按50%、30%、20%比例給予分檔獎勵。
放大自創區外溢效應,推動省內其他高新區主動對接自創區,打造若干個特色明顯、支撐有力、機制靈活的山海協作創新平臺。經評估符合條件的創新平臺,根據建設進度,按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最高可達1000萬元。
加快發展創新工場、創客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等新型孵化模式,為初創企業提供全流程創新創業服務。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鼓勵省級以上科技孵化器培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孵化期內每培育1家,給予獎勵5萬元。
措施三:建設若干高水平福建省實驗室
根據國家和福建省戰略需求,在能源材料、海洋科學、網絡信息、先進制造和醫藥健康等領域建設若干個高水平福建省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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