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10月9日,《南京市江北新區人才安居服務工作辦法(試行)》正式發布,帶來一波自貿區紅利。該辦法的出臺將逐步擴大新區人才房在商品房銷售中的比例,為各類人才在新區創新創業提供一流環境和保障,吸引人才留在新區創新創業,為自貿區建設貢獻力量。
據了解,2018年5月份,江北新區印發了《南京市江北新區直管區人才安居辦法(試行)》,正式開展人才安居工作。之后又先后印發了《南京市江北新區企業博士安居工程實施辦法》《南京江北新區集成電路人才試驗區政策(試行)》。截至2019年9月份,江北新區范圍內已引進培養約1600名各類高層次人才,有約800名人才經人才安居系統審核通過,享受人才安居政策。
此次發布的《南京市江北新區人才安居服務工作辦法(試行)》,將人才安居購房服務由原有政策適用企業范圍中的A-E類及F類的博士人才擴大至F類碩士及年薪50萬以上企業高管,同時也擴大至新區直管區范圍內各單位中的博士,還有在新區注冊登記的集成電路企業及符合新區“兩城一中心”等產業政策企業中的F類人才。
同時,申請人需具備以下條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住房;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或本人在新區繳納個稅。符合以上條件的人才,可以在新區籌集的人才商品房源中進行選房認購。
人才安居工作實行并聯審批,人才認定部門將認定結果移送至新區房產部門,新區房產部門匯總審核結果。申請人可以通過“我的南京”APP、微信“南京房產微政務”公眾號,在南京市人才安居信息服務平臺提交申請。 (吳紅梅)

